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狂流 第四章 苹果树之吻

2016-06-25 楚歌 奴隶社会

题图:树之吻,作者岚,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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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楚歌毕业于北京大学,留学美国,获得克萨斯大学奥斯汀分校计算机硕士,是原创文学教育微信平台“忆乡坊文学城”创始人之一。楚歌作品丰富,对于各种题材都有很好的把握,比如青春题材的小说《摩羯座的爱情》,科幻题材的《2046》以及现实题材的《凤凰花又开》。她的散文,小说,诗歌都曾获北美汉新文学奖。


我们把书包涂成透明的颜色
每个人都看得见里面的故事
那时候,我们有爱情
苹果树,以及发黄的饭票

— 楚歌旧作 ,《那时候,我们有爱情》

林晚得知她的申请被批准了,心里高兴。她跑到三角地旁边的小商店买了一瓶酸奶。她捧着白瓷瓶子喝了一口酸奶,抬头看见天空是清凌凌的蓝。林晚觉得酸奶的味道和今天的天气非常地合拍,都是让人清爽舒坦。她想起第一次喝北京酸奶,才喝一口就吐了,以为是坏了。没想到现在却是爱喝得很,不由笑了。喝完酸奶,退了瓶子,她一转头看到怡敏坐在久柯的自行车后面,手很自然地搭在他的腰上。

怡敏晚自习回来还不到10点,宿舍里热闹得很。连王海婷也早早回来了,大家在叽叽喳喳说着话。林晚看到怡敏回来,跟她说:“出去走走? ”两个人就跑到北新商店里买了两根冰棍,一边吃,一边在校园里逛。冬天的风吹在她们年轻的脸上,有些微微的凉。

“大冬天的吃冰棍,真是吃个透心凉。 ”怡敏说:“咱俩这不有病吗?”
“爱情可不就是生病。快说,你现在是名花有主了吧?下午我可都看见了。” 林晚笑着说。
“什么啊,就是朋友啊。”怡敏有点羞涩。
“这可不是你啊。老实交代吧。”林晚笑了。
“哎,要不是他摔断了手。我们大概什么都没有。” 
“那你们有什么了?”林晚追着问。
“其实也没什么。” 怡敏笑了。

怡敏其实全然没有想到自己和久柯进展得这么快。年末的时候他们还是陌生人,几个月的功夫,她和他已经是形影不离了。久柯本也没有什么正经的职业,晚上在酒吧唱歌,白天无事,就常常到学校来找怡敏。 怡敏也是不怎么好好上课,基本都是逃课在图书馆看英语。久柯就陪着她看书,然后一起去食堂吃饭,俨然校园里又一对小情侣了。

春天到了。四月的一天,久柯邀请怡敏去看他的乐队表演。那是他们乐队第一次正式演出,久柯连着熬了好几个夜晚彩排。

那个酒吧比小木屋大不少,有一个正式的舞台,音响也很好。那天来了好多人,酒吧里挤得满满的。怡敏有点晕,但是她看见久柯他们的乐队走出来的时候,一下子情绪也调动起来了。他们第一首唱的是Beyond 的《海阔天空》,久柯是主唱和贝司。他个子削瘦,头发有点长,样子很酷很有范。 他唱得非常投入,声音有一种穿透力。台下的好几个小姑娘跟着尖叫。怡敏仰着头看他,他的样子清峻帅气,他弹贝司时头发飞扬,他的嘴角带着些不羁,他的眼里有一丝的迷惘。她看着他,好像全世界只有他一个人,那一刻,她的眼里只有他。

那天久柯喝了不少酒,凌晨的时候怡敏打的送他回到圆明园的小房子。房子是黑的,他的同屋不在。久柯一进门就抱住了怡敏,他急切地寻找她的脸,她的唇,她的身体,她的每一寸肌肤。怡敏很慌很慌,但是那天的空气里有酒精,有荷尔蒙,还有爱情。她沉浸在他的气息里,终于不再挣扎。

那是一个春风沉醉的夜晚。

林晚一个人落了单。好在她现在有周鸿飞的实验室可以去,能经常见到周鸿飞。他们有过好些愉快的交谈,有好多次会心的微笑。 有时候,他从她身边过,她会闻到那股她熟悉的香烟味,她心里会微微一颤。但是,好像也就是如此了。

一个周五的晚上,宿舍里除了她没有别的人,估计大家都有自己的安排。她想起白天有个激光实验做了一半放在那,不知道结果如何,决定去实验室看看。物理楼在东门外,她的自行车前几天被偷了,只好走路去。

实验室里也没人,激光机在黑暗里发出一点暗红的颜色。林晚打开灯,开始继续调激光器。忙活了一个多小时,她一回头,突然看到周鸿飞站在门口。

周鸿飞是来实验室拿一本资料的,他正在赶一篇论文,要查一个数据,想起那本资料在实验室,就骑了车过来。没想到实验室却是灯火通明。他打开门看到林晚,心里有一点小小的诧异:“林晚,这么晚你还在这啊?”

“我白天实验做了一半,晚上正好没事,就过来了。”林晚看见他,心里很高兴。
“这么认真,真是好学生。”周鸿飞看见她一脸的笑容,心里有些感动。
“不是啊,就是不喜欢拖着,想早点做完。”林晚有一丝羞涩。
“调得怎么样了?” 鸿飞问。
“挺好的,结果我都记下来了。”
“这么晚了,你也该回去了。”鸿飞看看表,都10点多了。

两个人一起下了楼。周鸿飞是骑自行车来的,林晚没有。他想让林晚坐他的车后座,又觉得不妥,又不好让她一个人回去,就推着自行车,两个人一起往学校的方向走。

春天的晚上,微风拂面,像一双温柔的手。天空是灰黑色的底,涌动着一种既纯净又隐晦的气息。天上的月亮不说话,轻悄悄地把清辉洒了一地。一排排的槐树散发着清幽的味道,草丛里有悉悉簌簌的声音。这个点的校园很安静,安静得能听到呼吸。鸿飞和林晚隔得不远不近, 林晚静静地看着月光里两个人重叠的影子。

周鸿飞也不知道说什么好,只好问:“你是哪里人?”
“四川,眉山。”
“噢,就是古时候的眉州吧,好地方,苏轼就是那里人。”
“是啊。” 
“我小时侯父亲常让我背他的诗词。”
“噢,你父亲一定也是读过很多书的人吧。”
“算是吧。” 鸿飞想起父亲,有些黯然,他十多岁的时候父亲便过世了。母亲一个人把他拉扯大。

“你父亲现在做什么?”
“他过世了。”周鸿飞顿了一下,还是说了出来。
“对不起…” 林晚没有料到。她的脸沉静下来,有一丝忧愁掠过。

“没事。”鸿飞心里突然被一种柔软的东西给击中了,他觉得林晚身上有一种东西吸引着他继续说下去:“我父亲最喜欢苏东坡的诗词,尤其喜欢苏东坡那首‘人生到处知何似,恰似飞鸿踏雪泥。泥上偶尔留指爪,鸿飞不复计东西。’所以给我取名鸿飞。”

林晚差点就破口而出,想说她也最喜欢苏东坡了。她还记得她第一次看见他在黑板上写下“周鸿飞”三个字的时候,她就想起了苏东坡那首诗。但是她到底没有说。 两个人默默地走了一段,到了柿子林了。鸿飞住24楼,要往前走,林晚住29楼,向右。林晚停住了脚,开口说:“那么,再见。”她心里好期待鸿飞会送她到楼下,但是她知道他不会。鸿飞迟疑了一下,说:“好,再见。”

林晚就往前走,不敢回头。鸿飞盯着她的背影看了一会儿,骑了车往南门的方向走。

周五的晚上不熄灯,林晚躺在床上看书,怎么也看不进。她心里一直回味着和他一起走过的那一段路,他的每一丝笑容,他说过的每一个字。

林晚去实验室去得更勤了。她几乎一有空就去,她知道鸿飞经常在那。

鸿飞心里喜欢这个模样温婉的小姑娘。他觉得她身上有一种淡淡的忧伤,他不知道那是从何而来,就象那一晚他不知道为什么会和她说起自己的父亲,还说起了他名字的来历。他知道她是喜欢他的,虽然她什么也没说。他心里有点发怯,那次两个人一起走路回来之后,他一直有一些躲着她。

夏天快到了。

怡敏这几天有点像没头的苍蝇。久柯有好几天没来校园找她了。最近他租住的地方电话坏了,唯一能做的就是去他画家村的住处找他。那天下午她在图书馆背单词,背得头晕,心里又牵挂着久柯,干脆就跑了出去,骑了车子就往他的住处奔了去。满心期待见到他,跑到那却没有人。怡敏心里恼丧,骑了车子回到宿舍,却看见林晚也在宿舍里发呆。

“你怎么也在这?”怡敏问。
“我怎么不能在这?”林晚笑了:“我就住这宿舍啊。”
“我是说,你不是都泡在实验室吗。” 怡敏也笑了。
“唉,我觉得好难受,他好象都在躲着我。” 林晚叹气。
“为什么,你跟他说什么了吗?”怡敏问。
“你还不了解我,我会说什么。”林晚说:“但是,他大概也是察觉到了吧。我总是往实验室跑。”

“唉,你还是算了吧,不明不白的。 ”怡敏说。
“不过,恋爱里的人都是傻子。”怡敏想起自己这几天的失魂落魄。
“你和久柯怎样?”林晚绕开自己,把话题岔开。
“不怎么样。男人是不是对到手的东西都不珍惜了。”怡敏想说,自己如果没有和久柯好过,他是不是就不会如此,但是她到底没好意思跟林晚说。

好在林晚也没有细究:“我也不知道,从生物的本性来说,男性都是喜欢刺激,喜欢征服吧。如果没有挑战,自然会倦怠。”

正说着,传声器里说有人找怡敏。怡敏马上冲到楼下,果然是久柯。怡敏看到他,心里高兴,但是脸上却是没一丝笑:“你这几天跑哪去了,我都要报警了。”

“我在跑乐队的事啊,想趁热打铁,签个长期的合同。”久柯没说他现在都快交不起房租了,他知道像怡敏这样家境优越的孩子,是不会想到生存这个字眼。

“那你也要跟我说一声啊,你以前可不是这样。”怡敏还是没消气。
“以前,什么以前?” 久柯不解。

怡敏想说就是他们没好以前,他天天跑学校找她,还会带上她喜欢吃的零食。但是她也没好意思说出口。

“你以后这么久不来要和我事先说一声。”怡敏的脸还是绷着的。
久柯是个自由散漫惯了的人,心下不太高兴,但是也没说什么,只是说:“好了,别闹了,我们吃饭去。”
“这怎么算闹呢。”怡敏却是个犟脾气的人,她想到自己辛辛苦苦跑到他的住处找他,他却这么不冷不热的。

两个人闷闷地吃了饭,久柯说晚上还有演出,得走了。怡敏还想和他多待一会儿,但是她心气高,也说不出口,两个人就说了再见,连个拥抱都没有。怡敏上了楼,坐在宿舍里生闷气。

初夏的校园一片青葱,女孩子穿上了美丽的裙子。晚上怡敏和林晚买了个西瓜,两个人坐在29楼前小花园的路沿上,边吃边看进进出出29楼的女孩子。快熄灯了,29楼门前是一道特别的风景线。小情侣们在交换明天碰头的时间地点,又趁着夜色送上小别的拥吻。爱学习的女孩子总是行色匆匆,掐点进门。

林晚说:“真好看,女孩子穿裙子最别致。” 
“你心思真细,还注意这个。下星期是久柯的生日,我要不要送他礼物啊。” 
“为什么不呢,如果你喜欢他的话。”
“可我现在还在生他的气,我总觉得他不如以前那么喜欢我了。”
“你看过威茨格的《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》吗? 那个女人一心一意爱着男主角,还生了一个孩子,尽管他都不知道,爱情是一个人的事情。”林晚说。 

“唉,小姐,那是小说,我可做不到。我就是这么小心眼,我会衡量爱情的多少,如果我爱的多,我会不平衡。” 怡敏叹气:“那么,你能做到吗?”

“我也不知道,不过我一直觉得爱情是一种信仰,你足够诚心,它就会来。”林晚认真地说。晚风吹起她的发稍,她的脸在夜色里更加白皙,她黑色的眼眸在闪烁。

“真喜欢你,你和别人不一样。”怡敏看着她,由衷地说。
“我也喜欢你啊,不装,心思也单纯。”林晚笑了。
“好了,咱们别互捧了。这回听你的,帮我想想送他什么礼物。”怡敏也笑了。
“不如买块手表,他天天带着,就会想起你。”林晚说。
“好主意!” 怡敏大赞。

怡敏特意跑到西单大厦。售货员问了她是给男朋友买,就建议她买合金的,因为合金最硬,象征爱情的牢固。怡敏一看,合金的比钢的要贵好几百块钱呢,心下犹豫,又想想,觉得售货员虽然是促销,但那个说法挺好的,就同意了。她花了不少功夫,最后挑了块黑底的进口手表,西铁城的牌子,用太阳能的,不用电池。

久柯其实没想到怡敏知道他的生日。那天晚上他特意没有安排演出,跑到学校找怡敏。怡敏说我带你去个地方。两个人到了南北阁附近,那有棵挺大的银杏树,枝叶繁茂,和近旁古色古香的屋檐相依相应。怡敏每次经过,都要仰望那一树的浓荫。

“你敢爬上去吗?”
“那有啥不敢。” 久柯笑了。他身手矫捷,一下子就爬上去了。
“等着,我也上来了。”怡敏说着,也利利索索地爬了上去。
“闭上眼睛。” 怡敏说着,从牛仔裤后袋里掏出了那块手表,手表是带荧光的,黑暗里发着光。

“好了,现在睁开。”怡敏说。久柯一睁眼看见了亮闪闪的那块表。
“生日快乐!” 怡敏笑意盈盈。
“啊,顽皮的小家伙,你怎么知道我生日。”久柯眼睛都亮了。
“我有心啊!我偷偷问了老桂,你的同屋,还偷看了你的日记。” 怡敏露出了狡黠的笑:“不过你的日记记得太少。”

“好家伙,你啥时候偷看的。”久柯心里感动:“我这阵子比较忙,你不生气了吧。”
“谁说我不生气,你要补偿。”怡敏故意撅着嘴。

“好,等我有钱了,我带你去巴黎玩,去看巴黎圣母院,那是我最喜欢的城市。”久柯靠在一棵树枝上,把她拉近,深深地一吻。树叶在唰唰地响,初夏的风,初夏的树,初夏的吻。怡敏觉得这一刻是如此可爱纯静,就像月光里的马蹄莲一样皎洁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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